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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9, 2011

新法又提供了一个新的文化上的耻辱, 用标志

长期以来,皇后区的法拉盛一直是各种文化的荟萃之地。

在法拉盛有超过100家的餐馆,更不用说一些公司提供的各式服务;像位于罗斯福大道上新世纪商场角落里的有着优惠价格的中国快递;缅街上价格适中的销售高档面料的印度商店;还有离卖喀布尔羊肉串的房子 (Kabul Kabob House)不远处有多于50种的买草药和香料的店铺也位于缅街上。About.com写到:“移民将世界上最好的烹饪带到我们市镇”。我一直坚信,文化的色彩显现了纽约法拉盛的特色。第一印象莫过于法拉盛特殊地铁七号站上醒目的不同形状、颜色、尺寸的各式语言牌子。

理事会成员Peter Koo是一个美籍华人,他在香港长大,推行了一个新政策:要求所有店面的招牌,至少有60%的英文。否则将面临定期的罚款。纽约时报报道:“对于庄先生而言,他的商店前雨搭上巨幅的中文比例大于小的罗马符号将部分用英文代替。这个要求将迫使他多花5000元在上面,而且95%的顾客还不明白"

翻译的迷失?

你有没有看过一个标牌,上面写道:“Mei Yu Ying Restaurant?” 如果我告诉你,这个中国餐馆的名字是“红苹果之家”时,你的反应会是什么?或者,一个餐厅写着Box 5 Buffet, 而中文的意思是“四菜一汤?”如果一个餐厅的名字是Mei Yu Ying, 会符合法律,但不会让任何人包括非中国人明白它的意思是什么。

I like to acknowledge google translator, my mom, and Ms. Lin for helping me with further editing of thi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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